
葡萄牙《Eco》报道,葡萄牙税务与海关总局(Autoridade Tributária,AT)近日发布一项具有约束力的税务解释(informação vinculativa),指出如果纳税人将自住房的部分空间用于开展职业活动,即使只是居家办公,在出售房屋时,也可能失去个人所得税(IRS)中有关房产资本收益(mais-valias)的免税资格。
这一解释意味着,部分居家办公人士在出售自住房后,即使将售房所得全部重新投资购买新的自住房,也可能无法享受法律规定的资本收益免税待遇。
因住宅部分用于执业 被认定不符合免税条件
此次税务解释源于一名退休律师提出的咨询申请。
根据案件资料,该律师自2019年以来一直在自己的住所执业。其房产最初在土地登记部门登记为“服务用途”(serviços),直到2026年才改为“住宅用途”(habitação)。
不过,税务局认为,虽然房屋已登记为住宅,但由于其中部分空间仍用于律师执业,因此该房产并非“完全作为本人永久自住房使用”。
税务局指出,只要房屋有任何部分用于职业活动,即意味着该物业不再“专门用于本人永久住所”,因此不符合享受资本收益税务豁免所要求的法定条件。
基于这一理由,税务局认定,即使纳税人出售房屋后,将所得资金重新投资购买新的永久自住房,也不能享受相关的资本收益免税政策。
税务专家质疑税局扩大法律适用范围
不过,这一解释已引发税务专业人士质疑。
多名税务专家认为,现行法律并未规定住宅必须“百分之百”仅作居住用途,税务局此次解释实际上增加了法律原本没有规定的新条件。
他们认为,税务机关将“永久自住房”解释为必须完全排除任何职业用途,属于扩大法律解释范围,相关做法是否符合法律原意仍存在争议。
由于近年来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已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工作模式,这项解释若持续适用,未来可能影响不少在家办公的自由职业者、自雇人士以及其他利用住宅部分空间从事工作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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