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一决定是根据葡萄牙宪法法院上周五一致裁定法案违宪之后作出的。根据葡萄牙宪法规定,当宪法法院作出违宪裁决后,总统必须行使否决权。
这项法案此前由 Luís Montenegro 所领导的执政联盟,以及右翼政党 Chega 和 Iniciativa Liberal 支持通过。法案拟修改《刑法》,新增“附加刑”,允许对部分严重犯罪者剥夺葡萄牙国籍。
根据法案内容,已取得葡萄牙国籍的移民,如果因严重犯罪被判处五年以上实刑,可能面临失去国籍的处罚。涉及罪名包括:加重杀人、奴役、人口贩卖、强奸、性侵、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主义相关犯罪以及犯罪组织活动等。
不过,宪法法院认为,这项法律违反了葡萄牙宪法中的“平等原则”和“比例原则”。法院指出,虽然新文本已经将“取得国籍”改写为“获得国籍”,但本质上仍然区分“原生葡萄牙公民”和“后来取得国籍的人”,因此构成歧视。
宪法法院院长 José João Abrantes 表示,该法案虽然表面上措辞中立,但实际效果依然针对归化公民,因此与此前被否决版本存在同样的问题。他还指出,法案列举的罪行虽然严重,但并不自动意味着行为人已经“断绝与葡萄牙公民身份之间的联系”,因此处罚缺乏比例性。
领导 Chega 的 André Ventura 对裁决表达强烈不满,称这是一次“彻底无法理解”的决定,并指责宪法法院“取代了多数民意与立法机构”。他认为,对于“取得葡萄牙国籍的人”和“天生葡萄牙人”应当存在区别,并以美国和瑞士为例,称这些国家对部分公职资格也有类似限制。
Ventura 还表示,Chega 将继续推动相关立法,并主张举行全民公投,让葡萄牙民众决定是否支持对严重罪犯剥夺国籍。他强调,涉及的都是“极端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社会应当有权决定是否保留这项处罚。
不过,执政的 社民党PSD 已明确表示,不会与宪法法院发生制度冲突。该党议会党团领袖 Hugo Soares 表示,政府不会重新确认这项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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